常见的毒品原植物有哪些特征?
该如何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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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古柯、恰特草等。一些毒品原植物的外形与野菜极其相似,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些毒品原植物的有关知识,用“火眼金睛”辨毒、识毒。 罂粟简介 又称鸦片、大烟、罂子粟、阿芙蓉、御米、象谷、米囊、囊子、莺粟。为一年生或二年生草木,株高60-100cm。茎平滑,被有白粉。叶互生,灰绿色,无柄,抱茎,长椭圆形。花芽常下垂,单生,开时直立,花大而美丽,萼片2枚,绿色,早落;花瓣4枚,花色分红、白、黄、粉红或紫色,十分鲜艳夺目。果长椭圆形或壶状,黄褐色或淡褐色,平滑,具纵纹。种子多数,很像死不了的种子,很小,肾形,花期为4-5月,果期为6-8月。 罂粟幼苗和苦菊的茎都很短,但苦菊是一簇簇抱团;罂粟幼苗和芥菜的叶子都是锯齿状,但罂粟的叶子全长在茎上,一层比一层高。 罂粟的危害 罂粟是制取毒品鸦片的主要原料,长期食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成为民间常说的“大烟鬼”。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
大麻简介 大麻为一年生草本植物,高1-3米,雌雄异株,原产于亚洲中部,现遍及全球,有野生、有栽培。大麻是人类最早种植的植物之一。大麻的茎、杆可制成纤维,籽可榨油,主要成分为四氢大麻酚。大麻的变种很多,作为毒品的大麻主要是指矮小、多分枝的印度大麻的变种。 大麻的危害 长期吸食大麻可引起精神及身体变化,如情绪烦躁,判断力和记忆力减退,工作能力下降,妄想、幻觉,对光反应迟钝、言语不清和痴呆,免疫力与抵抗力下降,对时间、距离判断失真,控制平衡能力下降等等,对驾车和复杂技术操作容易造成意外事故。成瘾后,能使人失去记忆,出现幻觉或残暴攻击行为。 古柯简介 古柯原产南美洲高山地区,属于当地的一大特产,可以制作成医用局部麻醉剂。古柯叶提取出的古柯碱 (Cocaine),主要用于制造毒品可卡因。 古柯的危害 古柯碱(可卡因)是从古柯树叶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最主要的生物碱,属于中枢神经兴奋剂,其盐类呈白色晶体状,无气味,味略苦而麻,易溶于水和酒精,兴奋作用强,也是一种局部麻醉剂。 吸食可卡因可产生很强的心理依赖性,长期吸食可导致精神障碍,也称可卡因精神病。易产生触幻觉与嗅幻觉,最典型的是皮下虫行蚁走感,奇痒难忍,造成严重抓伤甚至断肢自残,情绪不稳定,容易引发暴力或攻击行为。 恰特草简介 “恰特草”学名:Catha edulis,又名:也门茶、阿拉伯茶、埃塞俄比亚茶、巧茶、布什曼茶(Bushman's tea)、东非罂粟等。是一种卫矛科巧茶属的植物,原产地为埃塞俄比亚,现广泛分布于热带非洲、埃塞俄比亚、阿拉伯半岛等地。 恰特草与苋菜外形相似,但苋菜的茎部呈绿色,叶子比较松且开阔,而恰特草的茎是红色的,叶子比较紧凑。 晒干后的恰特草形态如茶叶,但是茶叶有茶的清香,恰特草没有这种味道。 恰特草的危害 恰特草的茎叶含有天然安非他命,咀嚼时其含有的令人兴奋的成分对人体中枢神经具有刺激作用,毒效惊人且成瘾性大。长期吸食可能造成厌食,引发心血管疾病、人体免疫力降低等情况。 麻黄草简介 麻黄草,也叫草麻黄、麻黄,多年生草本植物。是麻黄科麻黄属植物草麻黄、中麻黄或木贼麻黄的干燥草质茎,有广泛的中药用途。麻黄草是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的主要原料,我国对麻黄草依法实行严格管控,禁止自由买卖。 麻黄草的危害 麻黄草的全草及种子有毒,人大量服用后会导致中枢兴奋、神经过敏、焦虑不安、烦躁、心悸、心动过速、头痛、眩晕、震颤、出汗及发热,有的有恶心、呕吐、上腹胀痛、瞳孔散大症状,或有排便困难、心前区疼痛,重度中毒者则视物不清、呼吸困难、惊厥,甚至可能因呼吸衰竭、心室纤颤而死亡。 迷幻蘑菇简介 “迷幻蘑菇” 又称“神奇蘑菇”,是一种非食用毒蕈(xùn)。外形与普通菇相似,茎粗,顶部亦尖长及细小,在一些地方被加工成粉末食用,味苦,因致人神经麻痹出现幻觉而得名。 迷幻蘑菇的危害 迷幻蘑菇中含有一种被称为裸盖菇素(psilocybin)的物质,这种物质是一种血清素受体激动剂。在血清素缺席的情况下刺激受体,使人产生做梦一样的感受,进而导致神经系统的紊乱和兴奋,致人言行失去控制。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