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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洪河农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公示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3:18
来源:北大荒集团洪河农场有限公司
作者:张志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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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洪河农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合同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现质量保修期已满。施工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责任,符合质量保证金返还标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洪河农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法人单位: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洪河农场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鼎正众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十九标段)
监理单位:欧华建业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第三十标段)
施工单位信息如下:
二、质量状况确认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由项目使用单位第四、五、六、七、八管理区及相关单位进行质量回访验收,并已书面确认。
三、公示与异议期
基于使用单位的确认,现根据规定,将本次质量保证金返还事宜通过“生态洪河公众号”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3日起至2026年6月9日止。
公示目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项目相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存在工程质量争议,对施工单位存在未结清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欠资信访争议或其他可能影响保证金返还的争议,均有权利和义务向相关主管部门实名反映。
四、异议反映渠道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需提供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材料)向以下单位反映:
受理单位: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洪河农场有限公司农业工程部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洪河农场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4-5703074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洪河农场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

